不是林纾骂鲁迅,而是鲁迅攻击林纾。
鲁迅与林纾未曾正面发生冲突,但鲁迅的具体创作中回应与顺手一击林纾的地方却不少,这主要表现为接受链双方的文化立场差异。针对林纾《致蔡鹤卿书》斥白话文为“都下引车卖浆之徒,所操之语”的说法,鲁迅具体创作之中不乏顺手讥刺的文字。1919年《现在的屠杀者》云:“却只能在呻吟古文时,显出高古品格;一到讲话,便依然是‘鄙俚浅陋’的白话了。四万万中国人嘴里发出来的声音,竟至总共‘不值一哂’,真是可怜煞人。”1924年《论照相之类》亦载:“林琴南翁负了那么大的事名,……更就用了‘引车卖浆者流’的文字来做文章的诸君而言,南亭亭长我佛山人往矣。”话锋所指,落脚于林纾不谙时势,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固执行举。
鲁迅回去花了几年的时间写了《汉文学史纲要》和一本其他的文言文学术著作《中国小说史略》
《汉文学史纲要》系鲁迅先生1926年在厦门大学担任中国文学史课程时编写的讲义,1938年编入《鲁迅全集》首次正式出版时,取用后者为书名,此后各版均同。
本书是鲁迅先生1920至1926年间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讲授小说史时的讲义,先曾有油印、铅印本供内部使用,1923年12月至次年6月,始分上下册由北京大学新潮社正式出版,书名已由讲义名《中国小说史大略》改为《中国小说史略》。
林纾(1852-1924),原名群玉,字琴南,号畏庐,福州莲宅人,是中国近代最早翻译西方文艺作品的先驱人物,出版翻译小说多达170余种。他能诗善画,自23岁起,就在福建南台从事教育工作,还在自己的旧居创建“苍霞精舍”并任汉文总教习,主授《毛诗》和《史记》,颇受门人的尊敬和喜爱。
林纾31岁中举以后,求仕之心颇切。他先后七次赴京城参加会试,每次都以失败告终。戊戌变法失败后,他悲愤不已,加上改译《巴黎茶花女遗事》大获成功,寄情译述同样可以成就功名,从此绝意仕途。48岁时他离开福州,先后在杭州东文精舍、北京金台书院、京师大学堂等处教书。在杭州期间还为白话日报写作过白话诗《闽中新乐府》,反对迷信、反对妇女缠小脚、反对宗法制大家庭。他晚年长住北京,教书之余专门从事绘画和翻译。林纾不懂外文,必须依靠别人的口译讲解,才能用文言文改译欧美等国的小说作品。由他改译的法国小说家小仲马的名著《巴黎茶花女遗事》,出版之后轰动全国,严复曾有“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的评说。林纾改译的《鲁滨逊飘流记》、《伊索寓言》、《新天方夜潭》、《黑奴吁天录》等外国文学作品,也曾经被国人争相传阅、风行一时。应该说,林纾与梁启超、严复等人,是中国新文化运动最早的先驱者,林纾用文言文翻译西方小说,初步打通填平了雅文学与俗文学之间的鸿沟,影响滋养了一代乃至于几代的文学传人。包括陈独秀、胡适、鲁迅、周作人、刘半农、郭沫若、田汉在内的大多数中国现代作家,都是由阅读林译小说起步从事文学创作的。
曾经在林纾的《荆生》、《妖梦》中受到影射攻击的胡适,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专门辟出一个章节来介绍严复和林纾的翻译成果:“严复是介绍西洋近世思想的第一人,林纾是介绍西洋近世文学的第一人。……我是用古文译过小说的人,故敢说这话。但古文究竟是已死的文字,无论你怎样做得好,究竟只能够供少数人的赏玩,不能行远,不能普及。我且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十几年前,周作人同他的哥哥也曾用古文译小说。他们的古文工夫既是很高的,又都能直接了解西文,故他们译的《域外小说集》比林译的小说确是高的多。……但周氏兄弟辛辛苦苦译的这部书,十年之中,只销了21册!”
林纾逝世后,胡适在《晨报》六周年纪念刊发表《林琴南先生的白话文》,其中写道:
林琴南(纾)先生在民国七八年之间,最反对白话文学的运动。他有书给蔡孑民先生,攻击当日几个提倡白话文的教授;又作了几篇小说,丑诋蔡先生,陈独秀先生,钱玄同先生,和我。白话文学的运动开始以来,反对的人很不少;但最出力的,在新少年中要算学衡社的几位先生,在老年中要算林先生了。 然而林琴南先生上月去世的时候,北京有几家报纸竟引我的《五十年来的中国文学》里论林先生的话来做他的盖棺论定!这真是林先生生前梦想不到的事。现在我要做的一件事,更是林先生梦想不到的。我要发表林琴南先生三十年前做的白话诗。……我们这一辈的少年人只认得守旧的林琴南,而不知道当日的维新党林琴南。只听得林琴南老年反对白话文学,而不知道林琴南壮年时曾做很通俗的白话诗,——这算不得公平的舆论。
胡适所说的林琴南的白话诗文,就是1897年印行的《闽中新乐府》。在晚清士林中,林纾常常扮演着激进维新的角色。1897年德国强占胶州湾,在康有为等人“公车上书”的同时,林纾与高凤歧等人也三次上书御史台,强烈抗议德国强占中国领土,并贡献了筹饷、练兵、外交、内治等四项建议。 林纾少年时代曾拜乡间拳师学过武艺,因佩剑任侠、被酒行吟而得狂悖之名。他在历史小说《剑腥录》中塑造的主人公邴仲光,就是一位颇具游侠气质的自传性人物。《荆生》中为了捍卫儒教道统而不惜夺人性命的“伟丈夫”荆生,同样是一位敢做敢当的自传性人物,他所带的行李除“书一簏”外,还有“铜简一具”。 辛亥革命后,一向蛰居书室著文作画的林纾,挺身而出写起了书生议政的时评文章,对南北议和、政治统一等焦点问题大发议论。刚开始时他颇为天真地认为,随着中华民国的建立,国人戮力同心,“兴实业”,“振军旅”,“广教育”,则中华有望矣。与此同时,他还在“万物更始”的亢奋和希冀中,提醒国人不要忘记当年奋力变革的光绪皇帝:“奉劝共和五族贤,回头须悯奈何帝。”民国二年(1913年)春,林纾独自赶往河北易县凭吊崇陵,借以发抒恋念故主之情。此举感动了蜗居紫禁城中的逊帝溥仪,林纾二次谒陵不久,溥仪便书写“四季平安”春条一幅相赠,1918年春天,一些议员愤于张勋复辟而提出削减优待清室条件。林纾以“六十七岁老民”的名义投书参、众两院,曲意为“少帝”开脱,力争仍如其旧,一切从优。1922年底,溥仪大婚,71岁的林纾不顾病后体乏,特绘四镜屏呈进。溥仪也亲书“贞不绝俗”匾额赐赠。林纾大为感激,撰成《御书记》,内云:“呜呼!布衣之荣,至此云极。一日不死,一日不忘大清。死必表于道曰:‘清处士林纾墓。’示臣之死生,固与吾清相终始也。”至此,林纾的遗老情结发展到一种极致。
从1919年2月4日起,上海《新申报》为林纾开设专门发表短篇小说的专栏“蠡叟丛谈”。一年多来一再遭受《新青年》攻击的林纾不平则鸣,在17、18两日连载了短篇小说《荆生》。
《荆生》中虚构了三个既要“去孔子灭伦常”又要“废文字以白话行之”的异端人物:“皖人田其美”、“浙人金心异”和“不知其何许人”的“狄莫”。当三个人聚集在陶然亭大骂孔丘时,隔壁走出名叫“荆生”的“伟丈夫”,一通拳脚把三个人打得落花流水。明眼人一看便知小说中影射的是陈独秀、钱玄同、胡适三个人,荆生就是练过武功并写过一本《技击余闻》的民间侠士林纾。
就在《荆生》在上海发表的同时,北京城中开始出现政府要驱逐甚至逮捕陈独秀、胡适等人的传言。北大学生张厚载是林纾在五城学堂教过的学生,当时正在上海《神州日报》主持一个不定期的“半谷通信”栏目。1919年2月26日,张厚载把陈独秀等人将被免职的消息传播到上海:“近来北京学界忽盛传一种风说,谓北京大学文科学长陈独秀即将卸职,因有人在东海面前报告文科学长教员等言论思想多有过于激烈浮躁者,于学界前途大有影响,东海即面谕教育总长傅沅叔令其核办……凡此种种风说果系属实,北京学界自不免有一番大变动也。”
“东海”,就是当时的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教育总长傅沅叔即傅增湘。针对这样的传言,1919年3月2日出版的《每周评论》11期,公开发表周作人化名“独应”的文章《旧党的罪恶》,其中有这样一段“想当然”的“欲加其罪”:“若利用政府权势,来压迫异己的新思潮,这乃是古今中外旧思想家的罪恶,这也就是他们历来失败的根源。至于够不上利用政府来压迫异己,只好造谣吓人,那更是卑劣无耻了。”
这是《新青年》同人对于相关谣言的第一反应。一周之后,《每周评论》第12期在“杂录”中转载《荆生》全文,并在编者按中明确指出:“有人想借用武人政治威权来禁压这种鼓吹。前几天上海《新申报》上祭出一篇古文家林纾的梦想小说,就是代表这种武力压制的政策的……”
这样一来,原本是影射小说的《荆生》,被定性为“想用强权压倒公理的表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编者按在说明小说中所影射的人物原型时,明确认定“荆生”就是“著者自己”;而同期“选论”中转载的由李大钊署名“守常”的《新旧思潮之激战》一文,却提供了另一种说法:“我正告那些顽旧鬼祟抱着腐败思想的人:你们应该本着你们所信的道理,光明磊落的出来同这新派思想家辩驳讨论。公众比一个人的聪明质量广,方面多,总可以判断出来谁是谁非……你们若是不知道这个道理,总是隐在人家的背后,想抱着那位伟丈夫的大腿,拿强暴的势力压倒你们所反对的人。或是作篇鬼话妄想的小说快快口,造段谣宽宽心,那真是极无聊的举动。须知中国今日如果有真正觉醒的青年,断不怕你们那伟丈夫的摧残,你们的伟丈夫,也断不能摧残这些青年的精神。”
出现在李大钊笔下的“伟丈夫”,已经被偷梁换柱变换成了当权者的代名词。“荆生”随后被《新青年》同人异口同声地认定为段祺瑞手下的安福系主要干将、陆军部总长徐树铮,就是由此而来的。此时的林纾,恰好是徐树铮创办的北京成达中学的一名教员。
而在实际上,既无党无派又敢做敢当的林纾,从来没有抱过“伟丈夫”徐树铮的“大腿”,躲在林纾背后煽风点火并穿针引线的主要人物,不过是颇具才华的北京大学学生张厚载。在此之前,《新青年》同人中的钱玄同、刘半农等人,曾就戏剧改良问题对学生辈的张厚载展开过人身攻击,林纾的《荆生》和《妖梦》,也是由张厚载经手寄往上海《新申报》的。
《新青年》杂志从1918年10月出版的5卷4期开始,开辟了一个叫做“什么话”的专栏,专门收集其反面言论。1919年2月出版的《新青年》6卷2期的“什么话”,是由鲁迅辑纳的,其中的主攻对象同样是林纾。
鲁迅先是抄录林传甲的文章,其中有这么一句话:“吾国维新,归功林琴南畏庐小说,谁曰不宜?”
接下来是对于“林纾译小说《孝友镜》的《译余小识》”的抄录:“此书为西人辨诬也。中人之习西者恒曰,男子二十一外,必自立。父母之力不能管约而拘挛之;兄弟各立门户,不相恤也。是名社会主义。……此书……父以友传,女以孝传,足为人伦之鉴矣。”
鲁迅如此辑纳相关言论,为的是证明林纾所维护的不是《新青年》同人的“全盘西化”之“新”,而是三纲五常之旧。
1919年3月30日,鲁迅以“庚言”的署名在《每周评论》15号发表了三则《随感录》,其一是《敬告遗老》。全文如下:
自称清室举人的林纾,近来大发议论,要维护中华民国的名教纲常。这本可由他“自语”,于我无涉。但看他气闹哄哄,很是可怜。所以有一句话奉劝:“你老既不是敞国的人,何苦来多管闲事,多淘闲气。近来公理战胜,小国都主张民族自决,就是东邻的强国,也屡次宣言不干涉中国的内政。你老人家可以省事一点,安安静静的做个寓公,不要再干涉敝国的事情罢。”
鲁迅在这篇文章中确立的逻辑原点,是“自称清室举人的林纾”,不是或不配是中华民国的国民或公民。有趣的是,6年之后,在署名柯柏森、落款时间为1925年2月23日、落款地点为警官高等学校的《偏见的经验》一文中,“卖国贼”的罪名偏偏强加在了鲁迅头上:“看见胡适之先生选出‘青年必读书’后,每天都要先看‘青年必读书’才看‘时事新闻’,不料二月二十一日看到鲁迅先生选的,吓得我大跳。……尝听说:卖国贼们,都是留学外国的博士硕士。大概鲁迅先生看了活人的颓唐和厌世的外国书,就与人生接触,想做点……事吗?”而柯柏森恶骂鲁迅的逻辑原点,同样是自以为握有开除别人国籍的超人权力。
蔡元培的亲自出马
《妖梦》是林纾继《荆生》之后的第二篇影射之作,小说描写一个叫郑思康的人,梦游阴曹地府时见到一个白话学堂,门前的楹联是:“白话通神,《红楼梦》、《水浒》真不可思议;古文讨厌,欧阳修、韩愈是什么东西。”学堂里还有一间“毙孔堂”,堂前也有一副楹联:“禽兽真自由,要这伦常何用?仁义太坏事,须从根本打消。”学堂里的“校长元绪,教务长田恒,副教务长秦二世”,分别影射蔡元培、陈独秀、胡适。“谦谦一书生”的“元绪”,就是朱熹在《论语》注解中所说的“蔡大龟”。小说结尾,林纾让阴曹地府中的“阿修罗王”出场,把白话学堂的这些人通通吃掉。
巧之又巧的是,林纾刚刚把《妖梦》交给张厚载,就收到蔡元培的函件,说是有一个叫赵体孟的人想出版“明遗老刘应秋先生遗著”,求托蔡元培介绍任公(即梁启超)、太炎(即章炳麟)、又陵(即严复)、琴南(即林纾)诸先生代为品题。
林纾对于蔡元培的这番好意大为感动,一面让张厚载追回《妖梦》,一面给蔡元培写下公开信《致蔡鹤卿太史书》,以老朋友的身份坦诚相告:“我公崇尚新学,乃亦垂念逋播之臣,足见名教之孤悬,不绝于缕,实望我公为之保全而护惜之,至慰,至慰。……今全国父老以子弟托公,愿公留意,以守常为是。”《致蔡鹤卿太史书》于1919年3月18日发表在北京《公言报》上,寄出之后难以追回的《妖梦》,于3月19日开始在《新申报》“蠡叟丛谈”连载。张厚载见事不妙,只好给蔡元培写信解释。蔡元培尽管以兼容并包著称,对于骂自己为“元绪”即“蔡大龟”的《妖梦》,还是十分“介意”的。1919年3月21日,《北京大学日刊》率先发表蔡元培的《致〈公言报〉函并附答林琴南函》,著名的“仿世界各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就出于这封“答林琴南函”。
在同一天的《北京大学日刊》上,还发表有蔡元培擅自公开的张厚载私人信件。到了1919年3月31日,《北京大学日刊》又发表一则《本校布告》:“学生张厚载屡次通信于京沪各报,传播无根据之谣言,损坏本校名誉,依大学规程第6章第46条第1项,令其退学,此布。”
这则布告的落款时间是1919年3月30日,距张厚载在北京大学法科正式毕业,只差三个月的时间。
1919年3月24日,林纾在《公言报》发表《林琴南再答蔡鹤卿书》,以前北京大学教师的身份一方面承认自己的错误,一方又为自己的影射小说进行辩护:“弟辞大学九年矣,然甚盼大学之得人,公来主持甚善。顾比年以来,恶声盈耳,至使人难忍,因于答书中孟浪进言。至于传闻失实,弟拾以为言,不无过听,幸公恕之。弟近著蠡叟丛谈,近亦编白话新乐府,专以抨击人之有禽兽行者,与大学讲师无涉,公不必怀疑。”
与此同时,引蛇出洞的《新青年》同人,也以《每周评论》为战场对林纾展开大规模的精神围剿。
在1919年3月16日出版的《每周评论》13期中,陈独秀化名“只眼”发表《关于北京大学的谣言》,文中广泛摘录京、沪两地报纸的声援文字,对林纾和张厚载发起“党同伐异”的总攻击:“这班国故党中,现在我们知道的,只有《新申报》里《荆生》的著者林琴南,和《神州日报》的通信记者张厚载两人。”
在文章末尾,陈独秀还正面提出自己的希望:“我盼望大家只可据理争辩,不用那‘倚靠权势’、‘暗地造谣’两种武器才好。”然而,对于并没有“倚靠权势”的林纾和张厚载来说,陈独秀自己的《关于北京大学的谣言》,本身就是没有“据理争辩”的公开“造谣”。
在同一期的《每周评论》中,另有化名“二古”的作者,继续沿用刘半农《复王敬轩书》的笔法,对《荆生》小说中原本虚构的故事情节进行逐段索隐和点评。
《每周评论》13期出版后,《新青年》同人再一次引蛇出洞,主动给林纾寄去一份,因此换来林纾的一封短信:“大主笔先生:足下承示批斥《荆生》小说一段,甚佳。唯示我不如示之社会,社会见之胜我自见。后此请不必送,自有人来述尊作好处。至蠡叟小说,外间闻颇风行,弟仍继续出版,宗旨不变,想仰烦斧削之日长矣。此候箸安。林纾顿首。”
针对林纾的来信,此前不惜使用“双簧信”引蛇出洞的“记者”,偏偏要反唇相讥:“文理不通的地方,总要变变才好。前回批改大作的人,不是本报记者,乃是社外投稿,占去本报篇幅不少,实是可惜。请你以后下笔留神,免得有人‘斧削’,祸延本报。记者正经事体很多,实在无暇‘斧削’。”
在发表林纾来信的《每周评论》15期中,陈独秀再一次公开“造谣”。他在《林纾的留声机器》一文中写道:“林纾本是想借重武力压倒新派的人,那晓得他的伟丈夫不替他做主;他老羞成怒,听说他又去运动他同乡的国会议员,在国会里提出弹劾案,来弹劾教育总长和北京大学校长。无论哪国的万能国会,也没有干涉国民信仰言论自由的道理。我想稍有常识的议员,都不见得肯做林纾的留声机器罢?”面对铺天盖地的口诛笔伐,林纾于1919年4月5日在《新申报》发表《林琴南先生致包世杰先生书》,再一次承认自己的错误:“承君自《神州》报中指摘仆之短处……切责老朽之不慎于论说,中有过激骂詈之言,仆知过矣……仆今自承过激之斥,后此永远改过,想不为喑然。敝国伦常及孔子之道仍必力争。当敬听尊谕,以和平出之,不复谩骂。”
针对林纾既承认错误又坚守信仰的表态,陈独秀在4月13日出版的《每周评论》17期上,以“只眼”的署名发表《林琴南很可佩服》:“林琴南写信给各报馆,承认他自己骂人的错误,像这样勇于改过,到[倒]很可佩服。但是他那热心卫道、宗圣明伦和拥护古文的理由,必须要解释得十分详细明白,大家才能够相信咧!”
即使在成功实现了宪政民主的欧美现代文明社会里,“热心卫道、宗圣明伦和拥护古文”之类的个人信仰,也是一种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普世人权,而不是罪大恶极的思想犯罪。自以为在鼓吹和捍卫“民主”与“科学”的陈独秀,偏偏就不明白这样一个普世性常识。同样是在骂人,陈独秀不仅不像主动认错的老辈人林纾那样承认错误,反倒要得寸进尺,继续抹黑对方“热心卫道、宗圣明伦和拥护古文的理由”。更为有趣的是,刚刚还在勒令林纾“必须要解释得十分详细明白”的陈独秀,转眼之间就遭受了来自同一阵营的道学清算。
1919年4月10日,《北京大学日刊》公开刊登《大学本科教务处成立纪事》:“理科学长秦汾君因已被任为教育部司长,故辞去代理学长之职。适文科学长陈独秀君亦因事请假南归。校长特于本月八日召集文理两科各教授会主任及政治经济门主任会议。是日到会者为秦汾、俞同奎,沈尹默、陈启修、陈大齐、贺之才、何育杰、胡适八人。”
据1919年3月27日《汤尔和日记》记载,所谓陈独秀“请假南归”,其实是北京学界特别是北京大学内部的浙江人汤尔和、沈尹默、马叙伦等人,对时常嫖妓的陈独秀的排挤清算。这一切恰恰又反证了张厚载在《神州日报》上发表的“半谷通信”,并不全是“传播无根据之谣言,损坏本校名誉”。被排挤出局的陈独秀与被勒令退学张厚载一样,是北京大学内忧外患的牺牲品。
查《张元济日记》,1917年6月12日项下有这样一段记录:“[蒋]竹庄昨日来信,言[林]琴南近来小说译稿多草率,又多错误,且来稿太多。余复言稿多只可收受,惟草率错误应令改良。”7
由此可见,晚年林纾在对于小说译稿的态度上,确实没有过去那样严肃认真了。作为他的老朋友,商务印书馆总经理张元济“惟草率错误应令改良”的态度,无疑是可取的。《新青年》同人抢先发起的“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人身攻击和集体围剿,无论如何也是不正当的。
在与林纾正面交锋的同时,蔡元培还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以“国文之将来”为题发表演说,就“文白之争”公开发表意见。他认为:“国文的问题,最重要的是白话与文言的竞争。我想将来白话派一定占优胜的。白话是用今人的话来传达今人的意思,是直接的。文言是用古人的话来传达今人的意思,是间接的。……我敢断定白话派一定占优胜。但文言是否绝对的被排斥,尚是一个问题。照我的观察,将来应用文,一定全用白话,但美术文,或者有一部分仍用文言。”8
不仅“美术文……有一部分仍用文言”,几年后鲁迅在北京大学讲授中国古代小说史所用的讲义,用的也是极其古雅的文言文。由此看来,比起胡适、陈独秀、钱玄同、刘半农、周作人、鲁迅等人所表现出的极端抬高白话文以抹杀压倒文言文的非理性态度,蔡元培的“兼容并包”就显得更加宽容也更加理性。到了1924年1月26日,周作人化名“荆生”在《晨报副镌》发表《我的负债》,其中谈到对于几位“先生”的“精神上的负债”。几年前遭受《新青年》同人集体围攻的严复和林纾,就是这几位“先生”中的两位:“洪宪的严先生与‘五四’以后的林先生都不是我所敢恭维的了,但在清末,两位先生译述的事业总是不可埋没,因为他们也正是新文学的先驱呵。”
林纾于1924年10月逝世后,如何评价这位先驱者的历史贡献,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课题。在1924年12月1日出版的《语丝》3期上,周作人署名“启明”发表《林琴南和罗振玉》一文,认为林纾“确是清室孝廉……但他在中国文学上的功绩是不可泯没的。……在过去二十几年中竟译出了好好丑丑这百余种小说……他这种忠于他的工作的精神,终是我们的师”。
在1925年3月30日出版的《语丝》第20期上,发表有刘半农的《自巴黎致启明的信》,其中有这样一段话:“你批评林琴南很对。经你一说,真叫我们后悔当初之过于唐突前辈。我们做后辈的被前辈教训两声,原是不足为奇,无论他教训的对不对。不过他若止发卫道之牢骚而已,也就罢了;他要借重荆生,却是无论如何不能饶恕的。”
两个人的一唱一和,惹恼了同为《语丝》同人和前《新青年》同人的钱玄同,他在《写在半农给启明的信底后面》中,所标举和认同的是“我的老同学鲁迅其人曾经说过:‘报仇雪恨,《春秋》之义也。’”
正是基于“报仇雪恨”的“《春秋》之义”,钱玄同写道:“半农关于已故‘清室举人’林蠡叟(为什么这里要这样称呼人呢?因为该举人请荆生来打金心异那篇文章登在《蠡叟丛谈》中,本金心异恐怕别人不知道这个典故,所以这样称呼他)的话,我却要提出抗议了。本来启明那篇《林琴南和罗振玉》(见第三期),我也有些不同意。……据我看来,凡遗老都是恶性的。罗振玉说,‘盗起湖北’;林纾说,‘禽兽真自由,要这伦常何用!’(见《蠡叟丛谈》中之《妖梦》)这两句同样‘都是最卑劣的话’。我对于启明有些不同意,就在这扬林抑罗之一点。”《新青年》与林纾的文化之争,原本是由钱玄同和刘半农的“双簧信”正式启动的一场引蛇出洞、聚而歼之的“超限战”。“报仇雪恨”的钱玄同,把自己一方的不正当作为一笔勾销,转而把全部罪责推卸到被动反击的林纾头上。有了钱玄同的激烈反对,周作人与刘半农在对待林纾的态度上,从此采取了钱玄同为“报仇雪恨”而不惜嫁祸于人的统一口径。在同一期的《语丝》周刊中,周作人另有一篇《再说林琴南》,说:“林琴南死后大家对于他渐有恕词,我在《语丝》第三期上也做有一篇小文,说他介绍外国文学的功绩。不过他的功绩止此而已,再要说出什么好处来,我绝对不能赞成。”
1933年,《新青年》同人的白话诗手稿由刘半农编辑为《初期白话诗稿》,由北平星云堂书店影印出版。事情已经过去10多年,刘半农在《初期白话诗稿序目》中,依然把《新青年》同人“欲加其罪”的“莫须有”罪名强加在林纾头上:“黄侃先生还只是空口闹闹而已,卫道的林琴南先生却要于作文反对之外,借助于实力——就是他的‘荆生将军’,而我们称为小徐的徐树铮。这样,文字狱的黑影就渐渐的向我们头上压迫而来,我们就无日不在栗栗危惧之中过活。”
到了1934年12月3日,周作人化名“难知”,在《华北日报•每日谈座》发表《关于林琴南》一文,针对10周年后“文坛上忽然又记念起林琴南”的现象,再度发挥“欲加其罪”的刀笔根性,想当然地认定“想凭借武力来剪除思想文艺上的异端”的林纾,“所想维持者绝不是中国的旧文化”,而实在只是维护三纲而已。
已经公开承认错误的林纾,就这样被自以为极端有理和绝对正确的《新青年》同人彻底抹黑和压倒。一方颇为坦白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却成为历史罪人,一方犯下更加极端的错误却永远正确。难能可贵的是,周作人在1949年的历史拐点上,以一篇《关于绍兴师爷》,公开暴露了自己战无不胜的“刀笔的秘诀”:“笔记中说老幕友讲刀笔的秘诀,反复颠倒无所不可,有云欲使原告胜者,曰彼如不真吃亏,何至来告状;欲使被告胜,则斥原告曰:彼不告而汝来告状,是汝健讼也。欲使老者胜,曰不敬老宜惩。欲使少者胜,则曰:年长而不慈幼,何也(仿佛是纪晓岚所说,但查过阅微五记,却又不见)。”10
把这段话翻译成白话文,意思是这样的:总要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不受约束的绍兴师爷,在处理各种案件时永远正确的根本秘诀,就在于“反复颠倒无所不可”。具体说来,绍兴师爷想让原告胜诉,他就会说:“这个人要不是吃了亏,何必要来告状呢?”绍兴师爷想让被告胜诉,他就会斥责原告说:“人家被告不来告状,你这个原告却偏要来告状,肯定是你善于打官司闹矛盾!”绍兴师爷要想让老年人胜诉,他就会对年轻人说:“你不尊敬老年人就应该受到惩罚!”绍兴师爷想让年轻人胜诉,他又会质问老年人说:“你那么大年纪偏偏不知道爱护年轻人,是什么道理呢?!”
要化解《新青年》同人所奉行的自以为永远正确和战无不胜的刀笔战术,唯一的办法就是出于“费厄泼赖(fairplay)”的公正之心,站在相对超然和相对独立的中间立场上,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既以人为本又依法行事的公民常识和普世公理来评判是非并调和矛盾;也就是像体育比赛中的裁判和现代法庭上的法官那样,基于明确规定的制度、公理、规则、程序,给当事双方一个相对合理的胜负裁决和是非判断。而不是基于“报仇雪恨”,“《春秋》之义”的极端偏见,站在甲方去压倒乙方或者站在乙方去抹黑甲方。借用胡适在《民权的保障》一文中所提供的说法,就是:“只有法治是永久而普遍的民权保障。离开了法律来谈民权的保障,就成了‘公说公的道理,婆说婆的道理’,永远成了个缠夹二先生,永远没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