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这一条规定,你姐姐的亲生母亲与你姐的儿子各继承二分之一的财产。买了社会养老保险只是领退休金,如买的是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则有死亡金。
如果没有遗嘱,夫妻双方互为第一继承人、你姐姐的财产是完全属于她个人所有吗?如果不是的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需先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应该先由你的姐夫来继承一半的财产,其他部分由其子、父母、以及其具有赡养义务的人分割。
这个要看她有没有养父母
另姐姐已经买了社会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得到一定赔偿
这个要其年龄等等
如果没有遗嘱话,亲生母亲有权继承。因为母亲属于第一法定继承人。至于保险就要找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了。
那要看你姐姐有没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她的母亲是有权利继承的
养老保险个人部分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