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合同却没有到房管局备案,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开发商去备案需要业主签字吗?

2024-12-15 13: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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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是有效的,只要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合同就是有限的。备案的话是为了拿产权证才需要的前提条件,开发商去备案不需要业主签字。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七条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扩展资料: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 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 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回答2:

合同是有效的,只要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合同就是有限的。备案的话是为了拿产权证才需要的前提条件,开发商去备案不需要业主签字。

购房合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卖,使购房者更加放心。

扩展资料:

购房合同备案需要时间:

开发商在合同签约后持合同、购房资格核查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交易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在合同上加盖备案章。备案信息将在备案24小时后发布于各个城市房地产信息网,购房人可以凭合同备案号、身份证号网上验证备案结果和内容,备案信息只对个人公开。

由于开发商向中心送来的时间不固定,办理日期也各有不同。开发商为了提高效率,不会逐户的办理,而会采取分批办理的形式,因此办理时间会有延后。

根据房产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不得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源对外销售,对于网签合同逾期未备案的,将恢复为原可售状态。对于未能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发企业,将责令整改,或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

回答3:

1、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有效,
不过你要是和开发商签的,你可以自动视为无效,直到开发商去备案为止。

2、开发商新建楼盘备案是不用业主签字的。

正常程序:开发商要先去备案,然后才能有预售许可证,才能和你签预售房合同,然后房屋建成,换购房合同,交钱,入住,开发商再去办理土地证、房产证。

明白这种先后关系了么,违背上述程序顺序的,都是有各种问题的,但绝对没有人管,
老百姓吃亏上当都得自己背!

回答4:

只要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购房合同就有效,至于到房产局备案是为领取产权证,做的行政备案,不影响法律效力。可以后面再去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