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刑警队只能以其所属的XX公安局的名义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不行,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及采取的保证方式,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
刑警队可以但不是直接决定 需要上级 即公安局来决定 派出所不能
不能 权限在县级公安局
公安局领导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