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中介签订的房屋合同现在还没有到期,但是房东给我打电话说要来收房,我应该怎么办?

2025-01-06 07: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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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既然你们手中有合同 ,房东也委托中介出租房产。让房东和中介理论,与您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零三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第四百零四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四百零五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零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八条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九条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百一十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一十一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二条 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第四百一十三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回答2:

你签合同怎么会跟中介签了。
你租房,应该是通过中介,跟业主签合约才对的。
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只能让中介给予你赔偿,要不就是把钱退还给你,或者再帮你找一套房子。业主是没有什么责任的。(投诉当地租赁登记中心)

回答3:

1. 一定和中介谈,直接要中介解决“超期协议”问题,质问中介房东收房你住哪?要求退款。
2. 中介不承认就去中介所在区的法院起诉,这种小案子基本是调解,所以速度很快,也最能保障你权益。

回答4:

你租的这个房子应该是中介公司代理的房子 这种情况你是比较被动的
假如中介公司不再代理该房子 房主让你腾房你也没的说 你只能去找中介去协商
当初你签约的时候没有看中介公司代理房子的合同时间吗
如果中介公司继续代理该房屋那就很好解决了
希望你能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