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你问的问题应该是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成权益法核算。
这个要把题目拿过来的。我百度了一下题目,题目应该是
A公司原持有B公司60%的股权,其账面余额为6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9年4月6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的1/3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3600万元,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6000万元。A公司原取得B公司60%股权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1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自A公司取得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至部分处置投资前,B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其中,自A公司取得投资日与20×9年年初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假定B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除所实现净损益外,B公司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本例中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在出售20%的股权后,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对B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改为按照权益法核算。
(1)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3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00
投资收益 1600
(2)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400万元(11000×40%-4000)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0
盈余公积 40
处置投资以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自购买日至处置投资日期间实现的净损益为2000万元(5000×40%),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和投资收益。企业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盈余公积 16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40
投资收益 400
我想说的是,如果是这个题目的话,我可以解答你的疑问。
采用权益法之后,长期股权投资要追溯到初始投资,即认为初始投资就采用权益法核算,到现在,长期股权投资余额是多少,盈余公积是多少,利润分配时多少,投资收益是多少,都是按初始投资时点即采用权益法核算,现在的余额应该是多少。这样的话,这三个科目就很好计算了。
盈余公积=4000*40%*10%=160
利润分配=4000*40%*90%=1440
投资收益=2000-1600=400
希望你能理解
这个资料没给全吧?还有那2000万分上年和本年的,上年是1600万,本年度的是400万,盈余公积是假定上年度本企业按10%提了盈余公积来的。
净损益2000万元中400万元是当年度损益,1600万元是以前年度损益,1600*10%=160是以前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剩余1440万元是以前年度利润,进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