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和你父亲共同生活的这个女子起个名,叫甲吧。
民政部规定,94年2月1日后,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未办结婚证的,不按事实婚姻对待。因此,你父亲和甲是非法同居关系。你父亲和甲同居之前的财产,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和甲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能证明是甲的收入,即归甲个人所有,如果能证明是你父亲的所得,就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不能分清是谁的所得的,一般是你父亲和甲一人一半。属于甲的财产,应该让甲拿走。属于你父亲的财产,转化为遗产。因为你父亲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所以应当适用法定继承。你父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你的爷爷,奶奶,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原则上,你们均分遗产,但具体每个人分多少,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甲和你父亲没有法律上的关系,没有继承权,不能继承你父亲的遗产。甲也无权领取你父亲单位给的丧葬费、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费用。你可以在甲领走这笔费用之日起,两年内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甲,要求返还相关费用。
只要你能确定,甲和你父亲没有办结婚证,甲起诉你,就不可能胜诉。如果法院给你送来传票,你可以放心的去应诉。
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不存在继承问题。
那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女人没有继承权,你应该在你父亲死亡2年内行使你的继承权。否则,久拖不利。切记。
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应当照顾,继承人尽了主要义务的可以多分,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可以协商确定分配份额。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