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打我我打别人算正当防卫吗

2025-01-04 19: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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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说的是一般意义上的自卫,还是刑法所说的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一个法律上的专用词,细致的解释可以参看《刑法》第二十条。

简单来说,这个词是针对犯罪来用的。所以一定要有犯罪发生才适用!!!

A先打B,然后B打A,所有的打架斗殴都是如此。
说开始,然后一起动手,那是拳击比赛。

被打的时候还手,打起来后,这就算是标准的斗殴了。就算打人的不对,那也只是有过错而已。
被打的要是把对方打成轻伤或者重伤了,那会依法判刑的。

基本上所有打架都是一方先动手,另一方还手。所以这不存在什么防卫不防卫。

打架之后,如果双方都没有构成轻伤,那就是民事行为。会依法要求过错方赔偿对方的。
如果一旦其中一方构成轻伤或更重的伤害,那就是刑事案件了。谁打伤对方,谁要负责的。过错方也是受保护的。

所以,再强调一下。正当防卫简单来说是针对犯罪的,是保护人民不受犯罪侵害的。

对方打你,不论是徒手还是持械(木棍或刀),他过来时候都还不构成犯罪吧?可能已经触犯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所以如果你还手将他打伤,会判你故意伤害的。

这时候,法律有些不讲理。呵呵

如果你遇到抢劫,可以先动手,也算是正当防卫。因为他已经确定构成犯罪了。明白了?

请采纳,谢谢

回答2:

双方因事情争吵,一方先动手打了对方,另一方立马回击。这通常被认定互殴行为,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答3:

可以算是,但是也要有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