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即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1)在香港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的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居;
(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间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3)在香港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有居留权。
扩展资料:
相关准则
关于居民身份证,国家制定了《居民身份证法》,其第一章《总则》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身份证
永久身份证申请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即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⑴在香港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的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居;
⑵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间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⑶在香港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有居留权。
享有居留权,而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时,须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除提交上述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所需文件外,还须提交:
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表》(18岁或以上人士填写ROP143表,18岁以下人士填写ROP144表)。
⒉提供下列任何一种证件(正本及影印件):
⑴“香港身份证明书”(简称CI);
⑵“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简称BNO);
⑶“英国属土公民(香港)护照”(简称BDTC);
⑷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在香港享有居留权的证件。
⒊如申请人没有上述证件,请提供下列任何一组证明文件(正本及影印件):
⑴出生证明书;父亲或母亲在香港定居的证明文件,例如已签注无条件限制居留的旅行证件;如只是父亲在香港定居,则需递交父母亲的结婚证书。
⑵在香港曾连续通常居住满七年的证明文件,如就学文件、工作证明、正式收据、银行单据等。
⑶出生证明书;父亲或母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他们何时取得香港居留权的证明文件,如旅行证件;若只是父亲有香港居留权,则需递交父母亲的结婚证书。
⒋彩色近照一式两张。
⒌如申请人原持有香港身份证(非永久性),应在递交申请时把该身份证交出。
⒍身份证申请只可与特区护照申请一并递交,不能单独申请。
投资移民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必备条件
⑴中国内地人士须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方可申请香港投资移民。
⑵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无不良纪录。
⑶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650万港元净资产。
(二)申请人须提交文件
A、身份证明文件;
B、不低于650万港元净资产持有2年的证明文件;
C、按计划在港购买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的证明文件;
D、委托书;
E、申请表[ID(C)967,ID(C)936A、B、I]。
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才有资格申请来港:
⑴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
⑵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港币1500万元的净资产;
⑶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少于港币650万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存款证投资除外,这类投资必须在申请获入境原则批准后的六个月内作出);
⑷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纪录;
⑸能够证明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获准投资资产类别所带来的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扩展资料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入境处签发给拥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俗称“三粒(颗)星”,因他们所持有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注有“***”的标记而得名。其实,该标记的意思与持证人是否拥有香港居留权无直接关系,只代表持证人年龄为18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于出入香港边境时,只需出示身份证,亦不需要填写“出入境申报表”即可过关。在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2A条中,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不抵触第2AA(2)条的条文下,具有以下权利:
在香港入境;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条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不得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及不得向他发出遣送离境令。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因需要更换新证或因丢失旧证而要补领,在新证未发出前入境处会发出“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
此收据具临时身份证的功能,但不可作出入境之用。出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或有效旅游证件(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等)
根据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17C条所规定,任何人如年满15岁即须时刻随身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及在下述人员规定下,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查阅-
任何警务人员;任何入境事务主任或入境事务助理员;或行政长官藉宪报刊登的命令而为此目的授权的任何人或任何界别的人。
任何人如未能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查阅,即属犯罪,经定罪后,可处第2级罚款。
很多年满18岁的香港居民,向登记主任报到及换领成人身份证时,声称所持有的儿童身份证已遗失,企图将儿童身份证保留作为留念,这样已触犯法例。
根据香港法例第177A章《人事登记规例》第13A条所规定,任何人向登记主任作出陈述或声明,或提供详情或证据,声称身份证已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但明知此等陈述、声明或详情、证据在要项上虚假,即属犯罪。有关罪行,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2年。
首先楼主必须要明白:“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居民身份证”是不同的,外地人无论是通过“投资移民”、“投靠亲人移民”、“继承遗产移民”、“照顾亲人移民”、“结婚移民”、“读书移民”等等,根据香港法律,以上合法移民在取得香港“香港居民身份证”后,并在香港居住满七年内,没有违反香港法律,才有资格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唯一例外的只能是你本人亲生父或母在1962年以前已经取得香港身份证,而当时你又还没有出生,这样才能附合这个资格,否则,你就是天王老子也要在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七年之后才有资格向入出境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目前:优才/专才/留学,这三种方式是当前比较热门快捷的方式。
香港优才自由度高,相对也灵活,没有什么限制。两套计分标准,成就计分制和综合计分制,多数人是以综合计分制为标准,满分245分,达到80分就可以申请了。
专才申请的条件是本人要先获得香港本地公司的聘用,或者在香港开设公司,以自雇形式来申请。
香港留学:这个是条件比较宽松的,但是要去香港读一年书,相对来说花费更多一点,时间有充分时间的人。
建议还是优先考虑优才的方式,也不影响在内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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