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开荒谁受益的土地政策是什么时间提出的?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2025-01-24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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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01年,国家就有“谁开荒谁收益”的政策。根据省政府2005年11号文件规定,安置费应该百分之七十以上给被征地的农户,具体补偿一般以经管局发放的承包证为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扩展资料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农村经营管理局工作人员陈克胜说,目前部分农村地区受传统观念影响,村民自发形成以谁开荒谁就拥有土地的全部受益权,这种情况虽然可受全体村民的表决认可,但并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农民朋友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时,一定要注意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从而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谁受益,谁补偿”,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这标志着生态补偿机制顶层设计取得重大进展。

生态保护补偿的核心是让生态受益者付费、让生态保护者获偿。从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实践看,主要方法是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由中央政府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平衡生态保护者和生态受益者之间以及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进一步形成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利益调节格局,明确保护区与受益区、流域上游与下游的权责体系,必须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的一体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新论:让“谁受益,谁补偿”真正落地

回答2:

:“今后凡是在难以开发的戈壁、荒山荒滩植树造林、种草种花、美化环境,免收一切土地费用,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这一政策50到70年不变。”这是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改善生态环境,出台的新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从根本上改变新疆的生态面貌,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2004年8月提出来的,针对新疆的地区

回答3:

你相信么,开荒出来后不给你办土地使用证,然后以无证为由强行没收,这才是新疆的行情,家里没官,党里没人,你想在新疆开荒!?你觉得能有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