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竣工验收未抽中还需要申请开业前检查么?属于商场里面的店面

2024-12-16 19: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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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消防法》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消防法》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回答2:

任何营业场所必须开业检
开业前检查所需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a.一式两份:b.场所名称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c.表格填写完整:(申报方准备)
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名称核准通知、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所提供复印件盖甲方章;b委托书相关资料符合要求(法人亲自办理不需要委托书);c核对原件或证明;
3、依法取得的小平米告知书或备案凭证;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盖甲方章;
5、场所平面图布置图,盖甲方章,需标注清出口至最近安全出口:
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特有工种证复印件盖物业章(核对原件或证明);
7、装修所在建筑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核对原件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对原件或证明;房产证,核对原件或证明;相关资料;
8、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设计人员身份证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9、消防参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CCC认证页);
10、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执业证书复印件);消电检,装修材料检测;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头像电话一三六吧一三八二期其三
申报方准备: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a.一式两份:b.场所名称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c.表格填写完整:

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名称核准通知、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所提供复印件盖甲方章;b委托书相关资料符合要求(法人亲自办理不需要委托书);c核对原件或证明;

消防参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CCC认证页)(装修或产品公司提供);

开业检全套图纸: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

物业准备:
物业原始图cad电子版,场所平面图布置图,盖甲方章,需标注清出口至最近安全出口: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特有工种证复印件盖物业章(核对原件或证明);

装修所在建筑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核对原件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对原件或证明;房产证,核对原件或证明;相关资料

回答3:

如单独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备案,那你需要办理开业检查手续。
如商场整体申报的上述手续并且商场已经取得开业检查合格证书,那就不要单独办理!

回答4:

1、需要的。商店是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必须办理消防检查(行政许可)
2、在提供的材料中,建筑的消防合法性材料要提供验收未抽中的备案

回答5:

需要的。商店是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必须办理消防检查(行政许可)
在提供的材料中,建筑的消防合法性材料要提供验收未抽中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