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回去协助解决问题是有必要的,交接书是确定权责制的,就是在你工作的时间段所有你所接触的账务都应该由你自己来承担,出现问题当然找你们当事人了。至于单位以此要挟扣发工资和抵押金,这个倒是可以商量的。
你公司很正规啊 我还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不过 我认为没有义务回去 再交接的时候 没有什么问题 事后再处理 显然没有道理 如果很客气的请你回去帮忙解决 倒可以商量
交接书的目的就是明确责任,当发现实际数与交接书数不一致时,责任应该由经手人负责.所以离职后的出纳也有责任和义务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