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正常,按原来的会计准则,收到的利息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冲减费用走借方红字,所以这个分录都是借方,一红一蓝,这是正常的合法分录。做这样分录的,一般都是受以前会计准则要求的会计,现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当中更改了这个分录,财务费用为贷方蓝字。
晕了!连最基本的“有借必有贷”原则都没弄懂,还做会计?
电脑记帐中利息收入是要这么做分录的,不然报表取数会取不到的
这个分录没有问题
有这样作的。看来你见的少了。呵呵
这个分录可以这么做的呀,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