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新工作的时候撒谎离职了,现在要做背景调查,怎么办???

2025-02-01 05: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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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面试的时候撒谎,本身不可取,做背景调查时也不该让原来单位的领导、同事再次撒谎来欺骗新单位。纸是包不住火的,迟早一天会被用人单位发现问题。以欺诈的手段建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当事人应事实求是的配合新单位,做好面试、入职时的相关工作。如果新单位发现面试者撒谎,会认为当事人诚信有问题,也会为以后的职业生涯埋下隐患,甚至解除劳动合同,而单位不用任何赔偿。
相关规定如下:
《劳动法》第十八条对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原则上劳动者有义务告知的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果劳动者所隐瞒的“前科”不是刑事处罚,法律和用人单位对于所在岗位也没有特定的要求,也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比如说一位油漆工入职时隐瞒了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历,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这种情况我在服务中见过很多,不建议用一个慌去掩盖另一个慌的方式,这样诚信问题就严重了。
其实现在在职面试的情况很多,hr都可以理解的,建议你以后直接告诉对方你在职。我们提供的背景调查过程当中也是会尽可能保护候选人的在职利益的。所以建议你直接和hr沟通一下,说清楚比较好。不是什么大问题。

回答3:

留一个身边的人的电话号码,然后跟那个人配好口供,因为说了一个谎就要用下一个谎来掩盖。

回答4:

留一下熟悉的人或原主管的电话,再与熟悉的人沟通好有单位调查;他或她会配合的

回答5:

继续撒谎,他们说调查也不一定真的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