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后的委托书我不想委托了怎么办?

2025-02-06 10:14:4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委托是单方法律行为,委托人可以自行变更撤销。

2委托人先凭自己的身份证件到公证处声明撤销之前的委托书,从法律上先终止该委托书未来的效力。

3当然因为委托公证书已经在受托人手中了,委托人撤销委托的行为相关部门及第三人不知道,所以不能实际制止后续行为的发生。所以后续应该联系受托人,告知其应终止委托行为(最好留有证据 防止日后纠纷 比如到公正处申请通话保全或者邮寄保全 对于告知受托人应终止委托行为的情况进行保全固定证据)。然后应该到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登记部门,将该委托书被撤销的情况告知房产登记部门,制止房产登记部门凭该委托公证处完成过户登记的可能。从根源组织过户行为的完成。

4当然如果受托人滥用代理行为或者串通购买人等不当代理的行为,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受托人主张权益。当然一切要注意保留证据。

回答2:

到公证处撤销委托公证。

回答3:

取消委托,马上去做,至于公证书,约等于废纸一张。马上去啊。如果觉得我回答的还可以,不妨给个最佳答案鼓励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