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能不能注销取钱,有没有影响

2024-12-16 19: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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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满足销户提取的是可以注销取钱的。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 离、退休的;

  2.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8. 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回答2:

不能注销,你可以要求以前的单位给你封存,公积金对社保没有影响,新的单位要是给你上公积金的话,只需去公积金那办理增员就成了

回答3:

取钱是有要求的,如自己买房一次性付款等等,注销倒不能取钱吧,除非你不再公司干了,但是钱还是取 不了,所以想取钱要不就一次性付款买房

回答4:

不行,取出来,只可以买房贷款和自建房,其中还要有你自己的名字。跟社保没有太大关系,也不影响以后再买。我跟你和情况很相似,放在那里没用,又不能拿出来。

回答5:

可以不销户提取,可以部分提取。一般如果公积金里面的钱还在,劳动者不提出来也会封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帐户中,等劳动者在找到其他的单位可以申请转移,或者这期间劳动者买房子的时候也可以提取出来的。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