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说是有风险,一旦卖方经济出现问题的话法院还是会查封房产的。只要是委托买卖公证书,里面委托事项明确、材料齐全就不要原业主配合了。
多嘴问一句,公证书是你与他私下签订的?还是在法律公证处签订的?如果是后者,凭公证书、房证、你的身份证、户口簿(是你本人的、不是装懂人说的卖方的)、人民币到房产管理部门过户即可。
如私下签订,不具有法律效力,等于没签。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拿着公证书和卖方的身份证户口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如果他不在本地了,您就去房管局咨询,到档案室调出原房主的档案和身份证就可以了。
我大姑母购卖一套房子用来拜祭我爷爷奶奶的,现我大姑母已九十多岁了,无法来打理,公证书有我和大哥的名字,房产证还没过户,购房收据写我和我大哥付款,现房产证和公证书在我大嫂手里,我跟她要回,我大嫂不肯还我,不去法院,报警有用吗?
这要看你的公证书公证了什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