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去世、户主不是房屋产权人的话不需要变更;是产权人的话需要根据继承法和房地产法等规定先办理公证、之后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如下:
户主(房主)死后其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一人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拿着你爸爸生前的房产证直接去办理就是了,因为你已经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如果你哥哥没有明确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的话,该所有权应该归你们兄弟二人共有。其实如果你不去办理,也不会出现什么大的问题,只要你哥哥不去将房子卖了,即使卖,他也没有房产证,也卖不出去,所以大可不必担心。你如果想现在将该房出手,那就需要办理房产证,不出手的话,没有必要。
你可以办理继承,到房产局问一下吧比较麻烦,流程大概给你说一下,先到房产局,房产局会让你出2份公证书,1份是,你的父亲有几个子女,第2份是,你母亲和你哥放弃遗产的公证书,都办好了,所有人都到齐了,到房产局办手续
按照继承法的继承原则,你妈妈有一半的产权,剩下你爸的产权由你妈妈、你哥哥和你三个人继承,你要想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你要做好你妈妈和你哥哥的工作,让他们放弃继承的权利,并写下放弃继承权利的书面承诺,和你一起去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就可以了。只有这样对你来说才是最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