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至仓”条款所指的运输包括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的整个运输过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起止期的条款。保险期间自货物从保险单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开始运输时生效,到货物运达保险单载明目的港(地)收发人的最后仓库或被保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港(地)卸离海轮满60日为止。在货物未经运抵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并在卸离海轮60天内,需转运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仓至仓”条款所指的运输包括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的整个运输过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起止期的条款。保险期间自货物从保险单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开始运输时生效,到货物运达保险单载明目的港(地)收发人的最后仓库或被保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拓展资料:
保险
保险既是保障,也是投资,更是一项重要的人生规划。
丘吉尔说:“保险是唯一的经济工具,能够保证在未来一个不可知的日子,有一笔可知的钱。”保险二字看似简单,实则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简单地说,保险可以从五个方面来认识。
保险是一种“大数法则”的应用。
所谓大数法则,是指随机现象的大量重复中出现的必然规律。举个例子,抛硬币时,抛出正面和反面的机率各是50%,可实际上,如果你抛两次,却很难得到正、反面各一次的结果,那么连续抛上千次、万次呢?很有趣,你会发现:抛得正面和反面的次数越来越趋向一致,也就是说,概率无限接近50%。大数法则是近代保险业赖以建立的数理基础。
假设以总数十亿人口计算,车祸死亡概率为万分之一,即假设有1万人投保,每人交费100元,建立总额为100万元的基金,如其中1人死于交通事故,就可以用100万元资金(此处忽略运营费用)来赔偿、救助死者的家人。保险公司各险种的费率——即保额(赔多少钱)与保费(交多少钱)之比——基本上就是按照这个原则来确定的。
保险的基本精神是互助。有一个说法,世界上的人分两种:没保险的和有保险的,前者相当于以1:1的比例向自己投保,出了事只能靠自己这点钱硬扛;后者则相当于加入了一个团体,大家把钱汇在一处,一个有难大家帮,解决问题的能力自然强得多。一旦团体中有人出事,保险就可以毫不犹豫地为其开出大额支票,而且不用还。
保险是一种理财工具。银行、保险、证券是三种主要的理财工具。把钱存在银行里,风险小,当然收益也低;证券投资可能会获得很高的收益,但也有损失本金,甚至血本无归的风险;保险则比较特殊,投资养老型保险都至少保本,风险几乎为零,兼有投资和储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