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委员长2011年3月10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
到2012年底,我国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243件,行政法规721件,地方性法规9000多件。
10多万部
估计没有明确的数字,因为中国各级立法机关的立法实在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