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教 师节老师收礼达到侵财数额标准不作违法犯罪处理

2025-02-05 22:47:5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教师节老师收礼达到侵财数额标准会作为违法犯罪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相关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②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强行索取财物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相关规定: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回答2:

  教师节老师收礼达到侵财数额标准不作违法犯罪处理是不应该的,只要有证据并触犯我国刑法,就应该按法律处罚,任何人不能例外。
  老师收礼,属于受贿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三)受贿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回答3:

教师那的是财政工资,收礼达到5000元以上,也是受贿罪啊,怎么不是。只是现阶段还不是很严重而已。比如说为了评选优秀班干,获得高考加分,收钱到数额的构成受贿罪,你如果有线索可以向纪委或检察院举报。

回答4:

这是一个民事上的赠与关系,人家愿意给,老师也接受了,赠与完成。没有违法啊,还犯罪啦?老师有什么,一没权,二没什么东西可以卖。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人家就有人愿意送又怎么着,就像有人长得漂亮,被送钱财什么的,有什么不可以呀。再说,咱们都是老师培养出来的,国家主席,法官、检察官、律师,哪个不是了,不会忘恩负义吧,回头插他那么一刀。只不过送礼归送礼,别送成了压力,钱多就给多一点,没那么多钱,您说声老师辛苦了;不别攀比。这样不坏风气。

回答5:

这个问题现有法律没有规定次种为犯罪,这也只是道德上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