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是过错方基本医药费已付,但对方要求后续的复诊费及个人生活费也要支付一部分,我该怎么办?

2024-12-24 23: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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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协商不成,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赔偿参考如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回答2:

你是过错方,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你有义务承担这些费用。

回答3:

可以要求凭医疗发票赔偿。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回答4:

让对方起诉你,不然这些费用你是无法进保的,只要法院判下来,费用保险公司都会认可的

回答5:

劳务费费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一部分,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