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一般具有一下特征:第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第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第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根据《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的一种,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是指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有两大类:一类是企业法人,另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成立企业法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2)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活动场所。(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未经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一律不准筹建或开业,不得进行民事活动。以上四个方面,其中具有必要的财产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两个方面,是企业法人最基本特征。企业法人确立后,必须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其职权或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有分立、合并或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在下列情况下即从法律上消除企业法人的资格:(1)依法被撤销。(2)解散。(3)依法宣告破产。(4)其他特殊原因。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我们投资项目,公司的文件上写的是股东,但给我个人写的是会员,那么会员与股东一样吗?
法人法人,就是如果这个公司出问题时,首先承担法律责任的就是他(她)。法人就是营业执照上写上了你的名字;股东就是出钱开公司的人,法人可能也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