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相撞,交警判定轿车司机负主要责任,但是我的保险已经过期,双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

2024-12-22 21: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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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什么是双方各自进保?应该叫:“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互碰自赔必须同时满足:“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车损、不超2000、都有责任、各方同意”。
你这种情况不符合互碰自赔的条件,因为你的车没有交强险。因此本应交强险赔付的金额只能你自己来承担。这样单从金额大小来衡量,好像是责任倒过来了。其实都是交强险脱保惹的祸。损失不算大,就不要计较了。如果对方的车损不是2000元,而是22000元,那么,扣除交强险的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剩余的20000元,他要承担14000元,你只要承担6000元,你心里就平衡了,可你掏的钱多了,你平衡不过去呀。想开点,不出事最好。

回答2:

yuhyfi67ry

回答3:

你理解错了。是双方各自进保。你如果有他的责任你确实要赔。你保险过期了,你也需承担你本应该承担的部分。机动车千万不要交强险脱保!

回答4:

你保险没过期那大部分2000由保险公司赔,现在得就由你自己掏腰包了,
没伤着人就偷笑吧你,以后骑车好好注意点

回答5:

互相责任的话自己修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