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举案齐眉”、“白头偕老”是我们对于婚姻的良好祝愿,但在现实生活中却会发生一些我们不能预料的悲剧。一些本来很美满的家庭,或者由于一方的移情别恋,或者由于第三者的插足,给婚姻和家庭带来了不可避免的伤害。对于这种情况,必然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作为受到伤害的一方,应该理智地看待和处理这种事情:首先应该回顾你们结婚以来夫妻共同走过的路,仔细分析变故产生的原因,认真考虑你们的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对方是偶然的失误还是已经陷得很深。你只有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如果你们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对方只是偶尔出现的过失,为了你们家庭的幸福,为了不让孩子受到过多的伤害,你应该在批判其行为的同时,给予对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人在社会中生活,总会遇到各种诱惑,面对诱惑能毫不动摇,这是我们所期望的君子的行为,但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对方如果真能迷途知返,愿意为了家庭的幸福而决心改正,你应该拉对方一把,而不是推向另一个人那里去。你想:如果你这么一推,可能会对对方的工作、事业造成很大的影响,也许会是一种不可挽回的影响;如果你能顾全家庭的整体利益,拉对方一把,或许你在对方的心目中就会树立起良好的形象,让对方不再陷入情感的纠葛之中,重新找回失去的爱情。 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的,而爱情是男女之间心灵碰撞产生的火花,它就象一个有机的生命体一样,可以燃烧、增强、深化和升华,但也有可能产生病变、衰退和死亡。为了保证家庭、婚姻的稳固,夫妻双方都有责任使爱情之树常青,不断为它增添新的内涵。一纸结婚证并不能保证婚姻的永久,只有永不凋谢的爱情之花,才能使婚姻永存。当爱情出现问题时,双方都有责任去共同维护它,大家应该多想想,一个稳定的家庭是我们事业的基础,没有家庭的支持我们很难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人们常说: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默默奉献的女人,反之也一样。然而如果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你们的情已熄、爱已灭,只剩下了婚姻的躯壳时,就应该重新审视你们的婚姻,是否已经到了分手的时候。如果说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就应该考虑是否该明智的分手。分手也许是一时的痛苦,但长时期的忍受没有爱情的婚姻的折磨,一样是痛苦的,而且是长期性的。友好地分手对你、对她(他)都是一种解脱,重新去寻找自己的人生道路,这也许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然而,如果对方对你是长期的欺骗,违犯了《婚姻法》,使你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你就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不是经常在谈这些问题吗?多听听、多看看,有必要时聘请律师咨询,你就会知道应该怎么办了。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公平和公正,而不是在于寻求报复,我们的道德和良心也是一样。在我国法律中,有过错方是必须承担责任的,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不过要证明对方有过错,你就必须拿出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为了寻找对方有损害家庭的行为,偷拍偷录的资料是可以作为法院采信的证据的。一旦对方确实有按时损害家庭的行为,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维护自身合法权力的时候,也一定要以合法的手段去处理,一定要很理智地思考,不能莽撞。否则,可能在法庭上原告就会变成了被告,那就会是得不偿失的。 总而言之,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在处理家庭关系、解决家庭矛盾的时候,夫妻双方都应该本着相互关心和爱护的目的,要对家庭充满着爱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婚姻是男女之间爱情的产物,而不是情感的游乐场,更不是儿童之间过家家的游戏。夫妻双方都应该对它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共同维护家庭的整体利益,使爱情之花长开不谢,让爱情之树永远常青!
你离婚了又怎样嘛。对待这种人首先就是要狠,因为你如果不狠心的话,他们就认为你好欺负,并且知道了你的弱点就是舍不得,他们就会一直欺负下去。所以我建议你,如果你老公是比较爱你的话你就跟他们闹,首先是离家分居,然后讲条件;直到他们妥协为止。如果他们不妥协的话,你可以选择离婚,这种婚姻没得意思,你有手有脚何必在乎这些!
不要以孩子为借口来任由自己深陷于痛苦的家庭生活中,你不幸福,孩子会幸福吗? 在充满矛盾的家庭生活中长大的孩子,他的情感会没有缺失吗?内心会舒展吗? 与其安慰自己等到孩子长大成人,不如早日与自己不幸福的家庭生活抗争,改变能改变的, 接受不能改变的,用积极的态度更好地去面对你的人生。
这样的日子你还想过多久?只要你能忍受,你可以过下去,痛苦只有自己知道。但是为孩子考虑一下,从小在这种家庭环境下长大,心里承受得住吗?丈夫对你的爱有多深,你自己权衡一下。离婚你就一定一无所有吗,咨询下律师吧,住你早日脱离苦海,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那就看你怎么权衡了,是继续这种无味的婚姻生活,还是宁愿一无所有也要争取自由。个人觉得如果忍无可忍,不要再忍。接下来还有一辈子呀,难道就这样过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