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如果按照合同违约(如合同对此项条约明确规定)应先将合同摆出按照合同当天进行解决。过后辞退员工根本不合理,建议到劳动保障部门讨个说法。现在的私人企业都觉得人们不懂法,所以他们敢为所欲为。
当然不合理了,就是不想用了呗!如果签了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去告它,如果没钱赶紧让它们结帐.
对啊,看他们的劳动关系是不是合法的,签了劳动合同就不要怕,可以告,
在者就是单位早就想把他辞退,但是没找到什么好的理由,这次他迟到是个好机会,所以单位领导才这样决定的吧
先不提劳动法了,公司有规定上班迟到就辞退的吗?有这样的书面文件吗?
如果没有,他就是不合理,违法!(你的朋友有签劳动合同吗?,协议也成)
摆明了公司这样做是不合理的,公司的人不可能不知道.
另有原因,估计是公司有意辞退你的朋友,把他的位置让给他人.
不然的话,基本的劳动法都不清楚,还做什么管理,更何谈开公司?
最后,你的朋友是肯定在那里上不了班了,当领导的就那意思---黑暗啊
这样的公司不去也罢,早点离开,将来更美好.
塞翁失马,焉知祸福?
一月类无故旷工三次才可以被开,但都要提前一个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