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违法的。在劳动法中 明文规定,如果员工需要离职,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申请书,如果已经到了一个月公司还未批准,你可自行离开。如果公司不支付你的工资,可到当地的 劳动仲裁 上告,上告是免费的,仲裁主要是偏向于劳动者的。
这样是违法的,按照劳动法在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人的
如果你想走,当然违法;如果你自己愿意就另当别论了!
违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