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到期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就必须无条件放人,如果不放,那就是延期羁押。
在处理一般案件来看,必须是在24小时之内处理并做出是否拘留的决定。
起诉他们就怕了!先去督查室.不行就直接去法院.一准怕
治安处罚条例八十三条第二款的闪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