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双方还贷款,离婚后是共同财产吗?又怎么确认双方都有还贷款?

2024-11-24 0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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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答2:

这个主要是看房证是谁的名字 如果首付是男方交的 房证也是男方的名字 那么不论是否共同还款 这个都属于个人财产 只是离婚时候 共同还款的部分协商解决而已 产权扔归男方

回答3:

属于共同财产,债务是夫妻两人还的啊,还款时间是你们结婚后还的,就可以确认的

回答4: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依据你所说,房产买卖合同登记的是男方和他父亲的名字,不过,要看房产证上登记的谁的名字,就算谁的。
如果只登记男方,或者男方和他父亲的名字,则就属于他们所有,不能算共同财产。
对此的做法,是可以选择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至于双方还的贷款,你可以就共同财产还款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获得一定的补偿。
双方还款的确认,主要是看双方结婚登记的时间之后,是不是拿共同财产还的贷款。比如,结婚之后,双方的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都算共同财产,所以,一般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还的贷款,都算共同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