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实行无功补偿,并不会直接产生电费。
实质上,实施无功补偿,一方面主要是满足供电公司对功率因数(cosφ)、即“力率”的的要求,一般来说供电部门要求企业的cosφ不能小于0.85,如果低于这个数值,供电部门会根据实际的cosφ的数值,酌情扣罚电费,也就是增加单位的电费支出。假定月耗用有功电能W,无功电能Q,则:cosφ1=W/√(W²+Q²);增加无功补偿Q1后,则cosφ2=W/√[W²+(Q-Q1)²],分母减小,则cosφ2增大,会减少供电部门的扣罚;有些地区,供电部门还会根据实际cosφ超过他们要求数值大小的程度,给于一定的奖励,也就是减免了部分电费的支出。
另外,实施无功补偿、提高了cosφ,还可以提高系统电压、降低变压器和线路的消耗,以及提高变压器、线路的带负载能力。因为实施本地无功补偿后,无功电流的一部分不再需要从系统吸收,从而使得线路(变压器)压降减小,所以提高了系统电压;电流减小,同时会使得线路、变压器的损耗减小(I²r);部分无功电流不从系统吸收,使得线路、变压器可以更多地传输有功电能,提高了设备的带负载能力。
如果该800Kva变压器的高压侧不安装电力电容器,只在低压安装电容器时,安装的电容器不但要被用电负荷的无功,还要补变压器本身消耗的无功,补偿电容器容量按变压器容量的20%-40%计算,即需要补偿160KVAR-320VAR之间,具体数值需要根据负荷的自然功率因数情况进行修订;
电费中关于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方法是根据《供电营业规则》来计算的,具体条款为:
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户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除电网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外,用户在当地供电企业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00千伏安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用户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其他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趸购转售电企业,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以上。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户,供电企业可拒绝接电。对已送电的用户,供电企业应督促和帮助用户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采取措施达到上述要求的用户,供电企业可中止或限制供电。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无功补偿涉及到电费的,是指供电公司对一定容量的高压用电单位实行的功率因数考核。这里的要点,首先是高压计费单位,此外还是功率因数考核单位。对于上述单位,供电公司在核算电费时,除了核算有功电量以外,还会依据用户的功率因数指标对电费予以调节,超出考核指标的返还一定电费用于奖励,低于考核指标的加罚一定电费以示惩罚,功率因数的考核线是0.95。
一般用电户的专变在100KVA以上的就要考核功率因数。普通工业用户是0.9。在0.7--0.9之间的每低于0.9的0.01就加收0.5%的力率调整电费。在0.5-0.7之间的每低0.01就加收1%的电费。0.5以下的每低于0.01就加收2%的电费。
功率因数是根据你消耗的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得来。变压器无功补偿用来提高功率因数。
力调电费是根据无功电量和功率因数营销MIS系统自动计算出来的。
不用对这个太研究,一般营销MIS系统会自动计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