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到税务局认证完了再怎么处理抵扣联?

2024-12-22 11: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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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到税务局认证完后需要拿回公司在公司统一和会计凭证一起保存完整,并保存10年。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应当确保会计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合法、真实、完整。

第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的保存期限是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规定,抵扣联也属于发票,应该存10年。

第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发票的解决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回答2:

  1、“抵扣联”税局认证完之后,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认证结果清单,单独装订成册, 要单独保管,以备税务稽查;
  2、做帐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贴在凭证后面。
  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不包括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

回答3:

  与凭证一样,到国税局认证完后,用联走帐,把抵扣联和国税打印的认证通知书装订妥善保管就好了。

  就像装订凭证一样的封面的,然后装订成册,如没地方打印汇总表,自己在封面上写一下,共几份,金额多少,税额多少。

  如果是去税务局认证的那认证单就是税务局打印的 。

回答4:

到国税局认证完后,你用发票联走帐,把抵扣联和国税给你打印的认证通知书装订妥善保管就好啦

回答5:

打印当月认证汇总单,装订存档 .你如果是去税务局认证的那认证单就是税务局打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