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定金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
所以你这种情况应该看作是定金,说白了,她不履行承诺,是要不能返还的,还敢向你要钱,真是无语了呢!!
没事的,你可以不返还!!!
即使起诉你也是有理有据的!!祝你好运!!!
http://baike.baidu.com/view/186015.htm看看就清楚了~
这个官司还是可以打的,虽然收条上没写 不要了就不退押金,但也没写这个押金是需要退还的,反而写了 剩下的一万三是要一个星期内给你的,结果他并没有把剩下的一万三给你,如果打官司 你可以要求他履行 收条上说明的剩下的钱给你的条例,如果他说这个不生效,你也可以说收条前面的不生效
去法院他也得花更多的钱才能拿回压金,你也头痛,最好的办法就是跟他说明你的损失,让他补偿你的损失后退还压金,或者退还一半,这个社会谁都不容易,一人退一步吧。
收条上写的是定金,他反悔,你就可以不退。如果是写的押金或是订金,你就必须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