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展业成本,指从事保险营销等业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为招揽客户及维护客户而支出的成本。 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开展业务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