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工程用地是否已征用,甲方对农作物青苗是否理赔?建筑用地的普通的场地平整,仅限于正负30cm的挖填工作。至于坑深度2m,应被视作大型土石方工程的场平工程。这应是甲方所应解决的问题,他不管是没道理。
书面报告如下:[关于开工前的若干问题的报告]
xxxxxx(建设单位)
鉴于拟将开工的现场尚待解决的问题:农作物的收割,植被及杂物的清理,土方的挖填之场平工程。应由贵方能力范围,由于上述原因他制约了拟建工程顺利进展,现贵方曾多次敦促我方尽早将拟建工程正式破土动工,综上述原因,然我方实属力不能及,我方又怎可越权。望贵方能尽早安排,以解燃眉之患。将不胜感激!
此报
当否?恳请批复!
主送:
抄送:xxxx(监理单位)
呈报单位:xxxxx(施工单位)
2011年 月 日
我可以完全的肯定你这工程手续不齐全。
我还可以肯定你这基坑的庄稼不是没人要,而是村里人想要钱。
建议
1、每天拍照。
2、施工日记写好
3、把合同仔细看看,看看具体的承包范围。
4、如果不在自己承包范围内,建议以会议上提出来,录音,然后不是还有会议纪要吗,都写出来。证据呀,只要有证据,要钱是后期的事情。
你说了那么多无非是要个甲方的证据。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你的疑问。其实实际工程,只要有证据的东西甲方都不是很好的能够推迟。但是钱签证还是要及时的做。在合同规定时间范围内递交。
拟建工程三通一平是业主做的。这种状况是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承包单位与发包方是否有约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写一份业务联系单或申报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