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是不能成交。
集合竞价阶段显示的不是成交价,是提示你到当时为止,所有接到的委托最大可能成交量的价格,随着后续的委托不断进来,这个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只有到9:25产生出最后的开盘价时,才能按照开盘价格成交。
拓展资料: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如有部分成交,则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集合竞价阶段主要指的是股票的交易日从9:20至9:25的时间段,沪深两市都不接受集合竞价的撤单。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①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②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③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停牌期间不允许挂单,但停牌前的挂单可以撤销。
对于停牌一小时的股票,在停牌期间(9:30-10:30)不能挂单也不能撤单。当然也没有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期间的任何挂单和撤单都是无效的,这就要看十点半时谁的手快,但停牌前的挂单是有效的。
10:30开盘时,一般10:29分30秒,交易系统就已经打开了。所以如果你想抢先买入一只复牌即涨停的股票,最好在10:29分20秒挂涨停价买入,因为委单要进入证券公司系统再进行转换是需要几秒钟的时间,如果你挂早了传到上或深交所还没到10:29分30秒,交易所就把它当作废单处理,所以一定要把握好。
参考资料:
集合竞价_百度百科
集合竞价时间不能成交,只有在交易日9:25集合竞价结束后,产生了当日的开盘价,按照这个开盘价格撮合成功才能成交,且成交后还有清算和交割的过程。据了解,集合竞价是交易日9:15到9:25这段时间,且9:20分前投资人可以选择撤单,之后则不能撤单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
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
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
如果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股票买进和卖出都要收佣金(手续费),买进和卖出的佣金由各证券商自定(最高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没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为:成交金额的0.05%,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卖出股票时收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以前为3‰,2008年印花税下调,单边收取千分之一)。
首先,集合成交价肯定是大于或者等于卖方的卖出价,也小于或者等于买方的买入价。如果不符合这两条基本原则,集合成交为0。比如说有个可转债,卖方只有一个卖出价是101元,买方只有一个买入价是100元,那么无论集合成交价开在什么价格,都无法满足基本条件,也就是说最低的卖出价大于最高的买入价,这个时候就不产生集合成交。很多可转债开盘的时候没有集合成交量就是这个原因,这是很好理解的。
如果反过来,买方价格101元,卖方价格100元,那么成交在双方利益最大化的价格:100.5元,如果卖方的数量比买方多,那么在卖方里有一部分成交,这个时候就会按照时间优先原则了。
但实际上没那么简单,我们模拟一个实际的例子看看:
我们假定在集合成交前,价格100.10的买方有1手,卖方有1手,100.09的买方有2手,卖方有3手,其他价格如图所示。那么集合竞价究竟开在什么价格呢?这里有个原则叫成交量最大原则。我们具体来看看是怎么成交量最大的?
我们假定开盘价是100.04元,那么买方有17手都大于等于这个价格,而卖方有10手都小于这个价格,最终成交10手;如果开盘价是100.05元,那么买方有13手可以成交,卖方有12手可以成交,结果成交12手;如果开盘价是100.06元,那么买方有11手可以成交,卖方有15手可以成交,结果成交11手。最终因为100.05元的成交量12手大于100.04元的10手和100.06元的11手,按照成交量最大原则,最终开盘价是100.05元。
那买方13手里哪1手没有成交呢?先按照价格优先,100.06-100.10元的11手全部成交,100.05元的2手里,再按照时间优先原则,成交了时间早的这1手,时间晚的这1手最终没有成交,这就是个别用户质疑的我明明价格和集合成交价一模一样为什么我就没有成交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