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户主要享受的待遇如下:1、乡村危房改造补贴;2、乡村低保;3、农民看病。乡村医保与城市医保并轨,农民看病享用到城市居民的待遇,局部地域免费为乡村贫穷家庭购置了大病补充保险,以及实行大病救助等政策,贫穷家庭的农民看病可以先看病及时报销,最后在支付本人需求支付的费用。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