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问题,请帮忙解答,谢谢。

2025-01-02 23:14:0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在离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 一般不超过两年
竞业限制期限内单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是按月给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是继续给现金补偿
时间要看是怎样约定的 一般不超过两年
费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
如果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就代表劳动者可以不遵守此竞业限制的规定,随便从事业内的工作

回答2:

合同只要不是在欺诈、胁迫下签订的,应属合法有效。
但要受一下条件限制:
1、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仅限同类产品、同类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3、依据《合同法》,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回答3:

劳动法规定除下列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F25)
a.服务期条款(F22)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b.保守商业秘密条款(F23、24)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超过二年)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规定了竞业限制,必须给补偿,不给补偿无效,这个钱是离开单位之后再单独给)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他的规定不是违法的,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竞业限制是有期限的,最长不得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