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还真是可麻烦的问题,我反复帮你咨询过了,一般普通单位,是不涉及档案的,可以自己保存。
但是在复习考研期间,就要在市或区上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人事代理手续,因为将来考研复试时,学校要查阅考生的政审报告,而一旦考研成功,学校还要提取考生档案,这里的政审报告和档案都得由人才中心出具。
综合以上观点,建议还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先处理好档案问题吧,这个以后一旦考上研究生,档案很多事情的麻烦事就出来了,自己保存肯定是不允许的。好多证明材料要人才中心等相应机构出示。你如果自己保存,相应机构是不会帮你出示相关证明的,这点是显而易见的。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国家档案法明确规定,
档案是不能经过自己手的,
沈阳和哈市的做法都不对的,
你放在自己手中一直不处理就更不对了,
这种情况,严格意义讲会有很大麻烦的,
你自己千万别拆封,否则.....
你想简单了,单位都是公对公,你说的自己去交根本不可能,这事,抓紧找个在沈阳认识的人,把东西快递过去办了才是上上策
必须要人才市场转送,学校不接受学生本人自己写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