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首先要说得是,在将来的、未来土地与房子一块作为固定资产的情况会越来越少的,都将逐渐成为分别核算为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的。
下面就说说为什么吧!
这与我国的土地国有性质与土地直接划拨的土地供应机制的历史有关的。在建国初期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国民经济的支柱,就是国有企业,那就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情形。国有土地由国家直接划拨给国有企业来使用,国有企业获得土地不用花一分钱,这里的土地是没有支付对价的,所以企业在会计账上,是没有土地的价值的,(或有只在备查簿中登记一下土地的相关情况),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也随之进行了市场化的改置。其大量的国有企业脱离了国有性质,且土地市场的不断建立与完善,其原来作为国有企业时拥有的土地在市场体制下,自然是水涨船高了。而其账面上却还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其在用这样的土地上去修建不动产,其土地不确定的价值,就自然会形成并记入到地上建筑物之中的,也就是说,在以上的这种情况下,其土地的价值是无法获取到历史性的记账凭据的,即会计上所说的无法可靠计量,所以就会并入到所建固定资产的价值中去了,但是实质上,其整体价值是远远高于其账面净值的。这是历史延留下来的情形!
而如今,改革开放所形成的开放式的市场化,也将土地市场推向了公开的市场化运作形式下了,土地的转让市场逐步的不断的完善,企业取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都是需要经招拍挂等形式竞得,土地的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并以此取得的价值来入账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得到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是国有性质),所以都得入“无形资产”,此时的价值是可以可靠计量的,故应单独计量与核算的。在这种情况下,再在此土地上建筑不动产,那自然就得分别来进行核算,分别进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摊销与地上固定资产的折旧了。
当然,国有土地的历史情形还将在一定的时期内会存在的,但是一定会越来越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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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盖房子不能只有土地使用权正,只有土地使用权证你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算你的财产。你盖好房屋后如果办理了房产证,那么盖房的土地和房子就都是你的过人财产了,也就成了你的固定财产。
拥有房产证 地产证 就是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