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
一、编制依据:
1.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方案。
4.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5.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及标准。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7.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35—9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二、专业工程特点:
1.专业工程的重要性;
混凝土工程在工程结构中起着主导作用,加之影响质量的因素较多,质量波动较大,因此,在施工中需严格控制。
2.专业工程的特殊性;
地下室混凝土工程本工程为抗渗,固此无论对材料、施工工艺、施工机械、施工组织与管理,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三、监理工作流程:
四、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严格、认真审查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核意见,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情况。
2.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3.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4.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混凝土施工缝不应随意留置,其位置应事先在施工技术方案中确定。确定施工缝位置的原则为:尽可能留置在受剪力较小的部位;留置部位应便于施工。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原则上不应留置施工缝,当必须留置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6.严格检查施工方面的杂物清理,尤其是混凝土结合面的处理,不得有油污、浮浆、浮石等,保证混凝土与基层的充分结合。
7.严格检查混凝土的振捣情况(振捣时间为10~30s;插棒间距:为影响半径的一半;拔棒速度:以泛浆不冒气泡为准;振捣线路按施工方案进行,严禁出现漏振)。
8.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灰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9.严格控制墙脖混凝土的浇注时间(在底板混凝土冷凝前浇注,防止出现冷缝)。
10.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10.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10.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10.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面布内有凝结水;
10.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10.6防水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少于14天,一般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在浇注完毕后的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
注:1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C时,不得浇水;
2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 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 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11.对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的验收。
11.1采用检查缺陷,并对缺陷的性质和数量加以限制的方法进行。各种缺陷的数量限制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当外观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超过本条规定的一般缺陷时,可按严重缺陷处理。在具体实施中,外观质量缺陷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等的影响程度,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确定。对于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考虑到其装饰效果属于主要使用功能,故将其表面外形缺陷、外表缺陷确定为严重缺陷。
11.2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作出记录,并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11.3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名称 现 象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露筋 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 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
蜂窝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
孔洞 混凝土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夹渣 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
疏松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裂缝 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内部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连接部位缺陷 构件连接处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 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外形缺陷 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民边凸肋等 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的外形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外表缺陷 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外表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12.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13.现浇结构和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13.1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13.2现浇结构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
位置 基础 15
钢尺检查
独立基础 10
墙、柱、梁 8
剪力墙 5
垂直度
层高 ≤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m 10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全高(H)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标高 层高 ±1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全高 ±30
截面尺寸 +8,-5 钢尺检查
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25 钢尺检查
井筒全高(H)垂直度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8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10
钢尺检查
预埋螺栓 5
预埋管 5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5 钢尺检查
13.3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坐标位置 20 钢尺检查
不同平面的标高 0,-20 水准确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平面外形尺寸 ±20 钢尺检查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0,-20 钢尺检查
凹穴尺寸 +20,0 钢尺检查
平面水平度 每米 5 水平尺、塞尺检查
全长 1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垂直度 每米 5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全高 10
预埋地脚螺栓 标高(顶部) +20,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中心距 ±2 钢尺检查
预埋地脚螺栓孔 中心线位置 10 钢尺检查
深度 +20,0 钢尺检查
孔垂直度 10 吊线、钢尺检查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 标高 +20,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带槽锚板平整度 5 钢尺、塞尺检查
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 2 钢尺、塞尺检查
14.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15.基础部位混凝土控制要点
15.1严格检查、控制基础部位防水混凝土的温度变化。
15.2 混凝土中的温度与表面温度差值不大于25℃;
15.3 混凝土表面温度与大气温度不大于25℃;
15.4防水混凝土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50mm。
16.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坍落度。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50mm。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坍落度宜控制在120±20mm,入泵前坍落度每小时损失值不应大于30mm,坍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60mm。
17.在地基或基土上浇注混凝土时,应清除淤泥和杂物。
18.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m。
19.浇筑竖向构件的混凝土时,严禁一次性浇筑到顶,要做到分步浇筑、分步振捣,防止出现漏振现象。
20.地下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集料反映。
本工程地下室为碱集料反应Ⅱ类工程,在配制混凝土时,应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应选用低碱活性集料,优先选用低碱水泥(碱含量<0.6%),经试配后,外加剂及矿物掺合料必须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和碱含量的检验报告;其混凝土含碱量不超过3.0Kg/m3,而且应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或和混凝土碱含量评估结果。
五、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1.严格坚持预控为主,过程控制的原则。
2.严格遵循“守法、城信、公正、科学”的工作准则。
3.对施工工程质量采取:旁站监督、测量检测、理化检验、平行检查、签发指令性文件等手段预于控制。
4.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人尽其才,更好地服务与工程,更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5.利用政府监督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工程施工合同来约束施工单位的工作行为。
6.以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技术文件为法律依据来控制施工工程质量。
根据这个来审查的
混凝土原材料的进场质量控制,现场混凝土浇捣和养护的质量控制,现场设备与人员的准备,应急措施,质量标准,检查记录等等 补充:安全文明施工预案
混凝土原材料的进场质量控制,现场混凝土浇捣和养护的质量控制,现场设备与人员的准备,应急措施,质量标准,检查记录等等
多学习点吧,不要让施工单位小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