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开庭后,法官说先双方调解,调解不成才审判,再开庭后和审判前,法官还会考虑被告说的话吗??

2025-01-10 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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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你是坚持要抚养权吗?
如果不是,孩子判给对方,你的确只需要负担很少一部分抚养费,法官说的没错;
如果是,记住二次庭辩的时候尽量拿出有力证据告诉法官孩子太小,离不开你。比如孩子还需要一部分母乳喂养,明白吗?孩子还在哺乳期,司法实践中像这种情况多半会判给你。
其次,抚养费问题,这个问题不能一蹴而就,你现在对抚养费的请求不可能支持到孩子18岁,也就是说,你可以在孩子不同的年龄段进行数额不同的要求,直至年满18周岁,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根据司法解释,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但仍在上大学,你仍然可以要求抚养费,法庭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回答2:

法官说的没错,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调解和好”是必经程序。无论当事人是否同意,法庭都必须做和好的调解工作。
下面就你的17条,综合回答如下:
1,由谁监护(抚养)孩子,是你们夫妻的权利,被告的父母不能主张抚养权。
2,.他说他母亲是老师,有利于孩子教育,——这可以成为判决孩子由他监护(抚养)的有利条件,但不是必须的。..
3、学历、共同财产债务.、和监护(抚养)孩子无关。
4、在哺乳期,除非有法定不能由母亲抚养的情况外,是不会把孩子判给男方的。
5、他每月收入就1300元,你要求1000元,,确实要高了。“律师说600元每月”,法庭是有可能支持的。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规定,“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但仍在上大学,你仍然可以要求抚养费,”法庭是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7、,我说我儿子上星期病了,是从他家带回来,他们没问候过一声.去医院看病的钱都是我出的.难道他不该分担?法官这时说:"你们商量医疗费怎么分摊".——这个医疗费,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与抚养费无关,不能在离婚诉讼中解决。
回答的重点:“在哺乳期,除非有法定不能由母亲抚养的情况外,是不会把孩子判给男方的。”
其他问题,我支持一楼的回答。.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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