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专家请进~

2024-11-24 08:54:3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是这样:

1、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男方,我说的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话,那该房屋的一切拆迁等补偿均是南方的,因属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但是如
果在离婚时如果女方生活曾经对家庭付出较多或确实有困难的话,是可以适当多分些财产的,但多分的钱也并不一定就是补偿款,他是将夫妻的共同财产统计,然后平分,在这个基础上适当给予女方照顾而已。

2、如果男女双方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的话,当然就省去不少麻烦,那方完全可以和男方协商分的过多的财产。而且在离婚后,发现男方在离婚时是所有的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3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而且女方对家庭付出较多或有困难等情况,可以多分,这是没有问题的。

4拆迁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而且程序很繁琐,政府也是很注意对拆迁补偿问题的,搞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所以应该不会胡来。拆迁的补偿费用都是有规定的,但是如果你们觉得确实不公平的话,可以到有关部门去反应,政府视情况也会考虑的。不知道天津是否有关于补偿的变通办法,你可以去查阅下相关资料。而且对于拆迁来说,如果我国十月一日物权法实施后,对公益性拆迁,如医院、学校、道路等用地,一经政府决定,地就成政府了,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那个“世上最牛钉子户”了,除非该征地是商业用地。

5、对于女方来说,必须要确定该房子自己有分的份,也就是说是共同财产;再就是如果觉得补偿费用太低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反应,说明困难,应该会得到解决;再就是通过协议来得到过多的财产;另外,可分财产还有很多,不一定再次上下功夫,可以考虑下别的方面。

回答2:

首先要看房子是否属于共有财产,也就是说房子是结婚前男方买的还是结婚后一起买了写男方的名字。如果本身就不属于共有财产,那么也已经离婚了则房屋拆迁的补偿金与女方无关。
如果是共有财产的话还要分两种情况,一是离婚时对房屋分配问题的解决,是否做过明确处理,比如男方就房子的一半折价支付一部分钱给女方,之后男方独自占有房子。如果已经做了这方面的财产划分,则现在房屋拆迁补偿也与女方无关。二是如果是协议离婚,房子的所有权并没划分或约定明确或分配完毕,此时女方主张权利,则可以考虑分给她一半或协商分给多少。
单纯房屋拆迁补偿是不管你是否离婚,开发商都需要就房屋拆迁给你补偿的,相信到时候也会有相应的补偿协议。至于具体补偿多少是需要双方协议解决也参考当地同等水平和你房子的具体情况,可以跟其他业主了解打听一下。如果是政府规划拆迁的话,也会依法给你补偿,但是补偿标准各地不同。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3:

要看离婚的时候对房产是怎么约定的了,原则上补偿只能给房屋的产权人。

回答4:

需要了解离婚后,房屋的归属,即归男方还是女方。补偿款是支付给产权人的。

回答5:

对外 作为拆迁办的 可以直接把这个拆迁款给房主 但是 女方要想的话 看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已经分割 按照当初的分割办法 进行 没有分割 还应当认定为共有财产 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