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
铜钱 流通历史最长。明、清的“制钱”。民国8年(1919),铜钱流通消失。
银两 有元宝、中锭、小锭、碎银4种。银元流通后,仅碎银通行。因使用不便,宣统二年(1910)银两流通停止。
银元 即银圆,又称洋钱、大洋。辅币是银角。清朝末年,开始通行。先后有鹰洋、龙洋、孙洋(小人头)、袁洋(大人头)和船洋。清宣统和民国期间,银元为国币。1935年后,改用法币,禁止银元流通。
铜元 即铜圆,又称铜板。1枚当10文铜钱。改用法币后,曾有铜元分币(1分=3枚铜元)流通。因法币贬值,铜元被销熔。抗日战争前期,铜元已从市场消失。
兑换券 在明洪武和清顺治年间,用纸币“盐钞”缴纳盐税。1921年,流通中国、交通、四明3银行发行的钞票,票面有“兑换券”字样。
法币 1935年10月起,先后以中央、中国、交通、农民4家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4.6元可买稻谷50千克。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到1948年8月,4.6元只能买稻谷半粒。支付工资,市场交易,以米代币。为挽救经济崩溃,国民政府发行金元券取代法币。
关金券 全称“海关单位兑换券”。因面额大,助长通货膨胀。1945年4月,与法币比价提高为1:25。1948年8月,与法币同时停用。
金元券 1948年8月,金元券取代法币,又以高压手段实行限价,市场物价有过短期稳定。到11月上旬,物价平均每天上涨一倍,以米和黄金取代纸币。1949年4月的谷价比1948年8月上涨2.94万倍。1949年5月,县人民民主政府通令禁止金元券流通。
民国初期,市场上流通的纸币有中国、中央、交通、通商、兴业、实业、四明、中南等银行发行的l元、5元、10元券,与银圆等值使用,以中国银行纸币流通量最大。
民国24年(1935)11月,国民政府颁布法币政策,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禁止银圆、铜圆流通。25年,增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31年4月,又将原缴纳关税用的海关金本位兑换券(简称关金券)投放市场,以关金券1元抵法币20元的比值与法币同时流通。
民国31年7月起,法币由中央银行独家发行。随着货币贬值,至37年法币最高面额达500万元。37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规定以金圆券1元兑换法币300万元,停止使用法币与关金券。
金圆券初发行时最高面额为10元,每100元可兑换银元50元,或美金25元,或黄金0.5市两。至38年4月,最高面额达100万元,贬值为24万元兑换银圆1元。
关金券(海关金单位兑换券)、金圆券、银元券、银圆、袁大头、储蓄券、税票、茶牌、存单、代用券、花票、欠单
金元,光洋,
就叫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