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非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货币、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等。 现实生活中,处处可见金融工具。比如说,你很容易想到市场上的那些债券或股票等投资工具,你甚至还会想到金融工具投资风险或被“套牢”。但是,从金融工具会计规范的角度分析,还是有必要给金融工具下一个定义的。正因为人们看到金融工具这个词容易想到股票或债券投资,因此曾有人简单地将金融工具界定为企业持有的一些金融资产。事实上,如果你站在金融工具的发行那一方看,在金融工具持有方为资产的情况下,发行方往往是负债或列在所有者权益中的股本等。A商业银行发债券,B保险公司去买,对A商业银行来说债券是负债,而对B保险公司来说却是债券投资(金融资产)。如此延伸开来,从会计规范角度,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为什么金融工具的定义落脚在“合同”?这是因为金融工具最初的存在一定涉及发行方和接受方,双方是以一种契约的方式达成交易的,而且这个契约的终止时点恰为对应的金融工具“消亡”的时点。按照上述金融工具定义分析,大抵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基本金融工具,另一类是衍生金融工具。
理解衍生吗?
就是不是衍生的金融资产啊,货币、债券、可转换债这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