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否分居,只要未解除婚姻关系(即离婚)就仍处于婚姻存续期间,在此情形下,一方与另一方同居,算婚内出轨。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是: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对确实已经死亡的婚姻,在做好无过错一方思想工作基础上判决离婚。从长远来看,这对解放当事人自身,促进社会安定团结,预防矛盾的升级、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分居期间与他人同居当然是出轨了,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生活,还涉嫌重婚罪。
关键是要收集证据,证据充分才可以。
重婚罪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与原配未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肯定属于婚内出轨,证据确凿可以起诉对方重婚,如判重婚,可入罪判刑。
其实,你所提的问题的答案是非常清楚的。
“如果俩人没离婚”,也就意味着该夫妻双方的婚姻还得受法律的保护。虽然一方与另一方已“分居近三年”,但在夫妻双方未依法解除婚姻前,这三年还得界定为“婚姻存续期间”。
“分居近三年”,意味着该夫妻双方的关系已很僵,一句话,夫妻感情基本已破裂或者说是濒临破裂。
“女方和别的男人同居,这算不算婚内出轨"?可以很明确地回答:夫妻在婚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就是婚内出轨。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当然算。
可以做为离婚的理由之一。
如果向法院起诉,因为女方有过错,可以在分割财产中考虑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