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事人提出的土地登记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怎样处理?

2025-01-27 13: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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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当事人提出的土地登记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登记辖区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之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土地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