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户口在娘家未签出去.未获得婆家土地权.户口地重新分田,要剥夺本人土地权,我有权分田根据哪条法律?

2024-12-27 02: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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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因此,你只要在婆婆家没有分到土地,你就分到责任田。你可依法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