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的退役军人来讲,只要你不是残疾军人、只要你不是1954年以前参军的在乡复员军人,只要你不是参加珍宝岛战役和涉核军人、只要你不是被民政局认定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有具体标准定义的),只要你不是转业到企业而退休的军官(为了减少与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的差别),一切都是浮云!
除上以外的退役军人没有任何补助,只有曾经是个军人的光环和荣誉了。
对于新近要退役的士兵来讲,主要的还是在部队最后时期,你有没有受的过伤残意外,你有的,那就有军委为买的商业保险;那么你就有退役金、医疗费和保险金,否则就是前两项,也就是没有神马变化的。
对于农村兵源的那是没有神马变化的,因为没有安置的义务(立有二等功以外)。对于城镇兵源退役的,进行安置是国家的义务,你自己不要国家安置的,就可以申请货币化安置,可以得到N万的安置费,这与优待金是无关的。不过这也不是新政策。
退伍后主要是自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