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庭纠纷,牵涉房子问题

2024-12-17 23: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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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父母离婚已超过一年,如果有书面“离婚协议书”的话,财产处理约定已生效,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对女儿的赠与内容,是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作出的具有一定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行为,故该赠与已属于不可撤销。法律依据有以下4条(供你参考。但是你如果没有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可能涉及到需要“取证”)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赠予。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9条中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回答2: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入股市赠与你的话,需要充足的证据证明。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回答3:

你所说问题急需的是取证,证明这套房子是父母离婚时赠与你的,否则比较麻烦。最好还是找律师解决比较好。

回答4:

那十年前的判决书里没写什么么。那满难办的,打官司的话胜率不打,因为现在的事实状态全都对你爸爸有利。举证责任在你那里

回答5:

如果是属于你爸爸个人的财产,那就看你爸爸的意思了,过户给谁 就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