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被告人当庭翻供,就可以无罪释放,或者减轻刑罚。为什么很多被告人依然选择认罪伏法呢?

2024-12-20 0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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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被告人当庭翻供,就可以无罪释放,或者减轻刑罚。"--- 纯属无稽之谈。法律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被告翻供必须有正当的理由,如被刑讯逼供等;如果随意翻供的,法庭自然无法采信,在司法实践中,也是毫无意义的。被告为什么要随便翻供?听说过:垂死挣扎吗?

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

1、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第五十四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回答2:

你哪听说的奇谈怪论?
没有你所说的事